9月1日,重庆市住宅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买卖方针的告诉》,推出多条房地产新政,触及调整新购住宅再买卖处理、优化住宅套数确定规范、支撑住宅“以旧换新”、加速存量产品房去化、加大住宅租借商场展开力度等多方面内容。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新方针清晰,自2024年9月1日起,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以网签存案时刻为准),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买卖。对2024年9月1日前已归入再买卖处理规模的住宅,仍按原方针履行。
原方针包含:2023年9月1日曾经购买的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处理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可上市买卖。2023年9月1日至本告诉印发前购买的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买卖合同存案满两年且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买卖;其间,2024年5月20日后购买的产品房现房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买卖。
在优化住宅套数确定规范方面,居民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产品住宅时,仅核对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拟购住宅地点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宅状况,共同生活的亲属在拟购住宅地点区县无住宅的,确定为首套房。
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宅盘活用作租借住宅,且获得租借合同存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宅时已租借的住宅可不归入家庭住宅套数核算。
本次方针优化后,将支撑规模由2024年5月20日重庆市出台的渝房市办〔2024〕2号文的“中心城区”扩展至“全市”,并由一个家庭核减一套调整为按实践租借套数进行核减。
租借合同存案证明向房子地点地住建部分请求出具。住宅套数的确定,中心城区向房子地点地房地产买卖处理部分请求审阅确定,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向房子地点地住建部分请求审阅确定。各商业银行凭住宅套数确定证明处理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享用相关优惠方针。住宅公积金借款、涉税套数确定和住宅存量借款利率调整等不适用本条方针。
在支撑住宅“以旧换新”方面,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宅,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产品住宅(以网签存案时刻为准)且完结契税交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己实在的状况,给予每套新购住宅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助。
对契合渝房市办〔2024〕2号要求,并于2024年5月20日至8月31日在中心城区新购产品住宅的,由房子地点区政府(管委会)依照新购住宅总房款的0.5%予以补助。
此外,展开收买已建成存量产品房用作保证性住宅作业,坚持“以需定购”,安排区县政府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大收买力度,积极争取保证性住宅再借款方针支撑,推进条件成熟的项目赶快落地,切实做好保证性住宅配租、配售。
鼓舞区县政府将拟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的存量住宅归入收买规模,依照不高于征收评估价和自愿的准则安排收买,支撑相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改善性住宅需求。
加大住宅租借商场展开力度,加强完善培养和展开住宅租借商场的支撑方针系统,逐渐使租购住宅集体享有平等公共服务权力。
鼓舞住宅租借企业保管运营个人涣散搁置住宅用作租借住宅,支撑规模化、专业化展开。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处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撑住宅租借商场展开的定见》(银发〔2024〕2号),加大租借住宅开发建造信贷支撑力度,满意集体批量购买租借住宅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撑发放住宅租借运营性借款等。辅导住宅租借企业依法享用税收优惠方针。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报导